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
来源:招生办公室 | 发布时间:2026-04-23 浏览次数:

学校收费标准按《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》(粤发改价格〔2016〕367号)和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 关于印发<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(2021年修订)>的通知》(粤发改规〔2021〕10号)执行。

学费:文史、财经、管理专业:5050元/生·学年;

理工、外语专业:5710元/生·学年;

艺术专业(非理论类):10000元/生·学年。

中外联合培养项目,除每学年(原则上四年)按前述标准收取全日制学费外,另需按如下标准收取项目培养费:

在国内培养阶段,由学校收取项目培养费38000元/生·学年。赴国外合作院校完成专业培养阶段,由国外合作院校根据当年标准收取;因故无法赴国外而留在2026世界杯官方合作网站完成培养的,由学校收取项目培养费48000元/生·学年。

住宿费:7至37栋学生宿舍:1500元/生·学年;

             38至48栋学生宿舍:1600元/生·学年。

住宿费按实际入住宿舍标准收取,多退少补。住宿费不包含水电费,水电费按实际用量收取。

所有收费标准以政府有关部门核定为准。

 

关闭